各国立法中对劳务派遣的称谓有所不同:日本、韩国、台湾地区使用“劳动派遣”一词,德国将其称为“雇员出让”或者“员工出让”,欧洲其他各国、美国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则将其称之为"临时劳动"或者"租赁劳动",并将由此形成的雇佣关系称为"临时雇用关系"。
劳务派遣行业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当时由一家名叫Samuel Workman 的公司创立了人力租赁的业务模式(Rentedhelp)。当时这家公司雇佣了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点的工作,之后又训练她们使用计算器,然后将她们租赁给企业,让企业可以应付临时或者短期的人力需求。 [4] 随后在欧洲各个国家,出现了类似的“人力租赁”业务模式,并将业务范围扩展到临时文书、电话接线生、邮政投递员等不同行业工种。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劳务派遣在20世纪70年代在日本、美国、欧洲等出现后,发展迅速。 20世纪90年代末人才(劳务)派遣业务从日本、欧美进入中国,现已出现了一些规模大、水平高、市场化程度强的企业。 [18]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国内外都存在,但它从来都不是主流的用工方式。美国劳务派遣工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为0.9%,日本为3.4%,英国为2.6%,德国为1.2%,法国为2.1%。从总体上看,即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劳务派遣比例平均为3%左右,一般也不会超过5%。而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在我国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大型央企和事业单位,甚至有走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金融、邮政、电信、电力、石油等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占职工总数的1/3以上。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存在外国法人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的政策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便催生了我国的劳务派遣行业。1979年11月成立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启了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先河,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外国企业常驻北京代表机构提供中方雇员派遣服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在我国迅速普及。截止到2013年5月份,我国劳务用工总数已经高达6000余万,占我国国内职工总人数的20%。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角度看,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已经达到40000多家,其中使用劳务派遣的就是外企。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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